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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伊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甘肃省“双超双有”企事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收公众监督:

企业名称:白银市伊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东工业园席芨沟78号

法定代表人:朱卫江

     (1)废气排放情况

表1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021)

测项目

DA002排气筒

DA003排气筒

锅炉废气排气筒

标干流量 (m3/h)

5294

3933

6712

氯化氢

排放浓度 (mg/m3 )

0.61

2.17

/

排放速率 (kg/h)

0.003

0.009

/

甲苯

排放浓度 (mg/m3 )

ND

/

/

排放速率 (kg/h)

/

/

/

氯苯

排放浓度 (mg/m3 )

ND

/

/

排放速率 (kg/h)

/

/

/

苯胺

排放浓度 (mg/m3 )

0.08

0.062

/

排放速率 (kg/h)

4.2×10-4

24.2×10-4

/

硫酸雾

排放浓度 (mg/m3 )

12.0

/

/

排放速率 (kg/h)

0.064

/

/

排放浓度 (mg/m3 )

0.70

1.48

/

排放速率 (kg/h)

0.004

0.006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

/

22

8.28

排放速率 (kg/h)

/

0.087

0.056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

/

6.33

10.33

排放速率 (kg/h)

/

0.027

0.068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

/

/

8.17

排放速率 (kg/h)

/

/

0.054

烟气黑度

/

/

<1

 

     DA002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DA003排气筒氯化氢和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GB37623-2019)表 1 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其余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天然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GB37623-2019)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硫化氢 、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的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颗粒物及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限制要求。其他因子均未检出。

     (2)废水

白银市伊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排入园区管网的出水水质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废水限值,特征因子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 中A级标准限值。

     (3)噪声

     白银市伊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内主要噪声源有为离心机、真空泵、冷凝器、洗涤塔、风机等,噪声值在 90~ 105dB(A)等机械设备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白银市伊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残液、残渣等危险固废临时储存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率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公司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到位,并且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白银市环境应急预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公司应急能力能够满足应急要求。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7日。

     监督电话:18054187181

 

白银市伊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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